建筑行业管理的部门包括: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为国务院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包括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研究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
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负责本地区的建筑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执行中央部委的政策法规。
市政市容管理部门: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和市容环境管理,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供应等方面。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负责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建设用地管理部门:
负责对土地使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土地出让等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建筑工程设计院:
负责建筑工程的设计和规划,包括建筑结构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等方面。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
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认定、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包括中央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地方各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用地管理部门、建筑工程设计院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等。每个部门根据其职责和权限,对建筑行业的不同方面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