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开具无房证明,可以参照以下步骤和所需材料:
本地户籍居民
直接前往南京市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
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户籍居民
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并在购房地房管局再开具一份。
携带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提供结婚证,则夫妻双方需到场分别查询各自名下的房产;如一个人去,则需提供近期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
委托他人办理
受托人需要携带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若委托人为境外人士,其授权委托书需经过公证或认证。
费用
开具无房证明的费用一般为15-40元不等,但有时为50元一张。
有效期
无房证明的有效期通常为一个月,过期后需要重新开具。
自助查询
可以通过南京的不动产自助查询机自助打印无房证明,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
建议:
如果时间允许,建议先通过自助查询机打印无房证明,以节省时间。
若需委托他人办理,请确保受托人携带完整的授权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