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
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
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居住证(仅适用于在居住地办理)。
查询申请表。
单位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适用于单位申请)。
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适用于无单位的申请人)。
公证处提供的介绍信(适用于需要公证的情况)。
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并填写查询申请表。
提交上述材料并经过审核,由派出所出具无吸毒记录证明。
若需进一步到市各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开具无吸毒记录证明,则需持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前往。
特殊情况
申请人户籍有跨省市变动情况的,需分别提供原户籍和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申请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居住证明及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已定居国外申请办理离境前的无犯罪记录公证,还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及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开具吸毒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