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条丢失后,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应当据实写一份收条。以下是收条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
标题
标题应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今收到”,另一种是“收条”。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正文内容应包括:
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规格等情况。
明确写明原借条已经遗失,无法退回。
注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纠纷。
落款
落款应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是某人经手,应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应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其他注意事项
收条内容要相对完善,包括借款金额、支付方式、借款利率、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
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
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表述。
债务人还款后应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并声明借条已经丢失,以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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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
今收到XXX(身份证:____________)还款金额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至此,XXX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人借款_____元已经还清。
以此据为证。
收款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通过以上步骤和格式,可以有效地证明借款已经还清,并且借条已经丢失,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