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人数上报的标准如下: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这类事故需要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这类事故需要上报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这类事故需要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这类事故通常不需要上报至国家层面,但需要报告给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综上所述,伤亡人数达到或超过3人的事故需要上报。具体上报级别取决于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