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如何去做公证

购房进行公证的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公证审查

公证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房产委托公证

对于房产委托公证,可以通过公证处线上系统办理,提供文件扫描件即可,出件后邮寄到家。所需材料包括:

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若已婚)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若离异)。

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购房的房屋地址信息、房产证、产调报告、房屋买卖合同、贷款抵押合同等。

注意事项

委托书内容需要与收文机构(不动产中心或中介)确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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