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离婚时,如果孩子已经22岁,通常不存在抚养权的判定问题。因为22岁的孩子已经成年,在法律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父母对其进行抚养监护。
尽管如此,如果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孩子因疾病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且父母有能力提供帮助,虽然法律上已无抚养权概念,但从家庭责任和道德层面出发,父母可以协商如何对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照顾。这种支持更多是基于自愿和亲情关系,而非法律强制规定的抚养义务。
此外,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无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会被判给女方,对于孩子年龄在2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以下三点考虑:
1. 女方是否具备生育能力。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是否长期随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3. 双方是否再婚,婚后是否有其他子女。
总结来说,对于22岁的孩子,离婚时主要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而抚养权的判定问题通常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