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消防证需要以下材料: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需填写完整,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需先至当地派出所加具意见后再提交;若场所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则直接提交。
申办报告:
请使用墨水笔清晰填写,并附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于已注册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新开办且尚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则需提供从工商部门领取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场地图纸:
包括场地室内平面图及四置图(即场地室外的前后左右四周配置平面图)。
场地证明及租赁协议:
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作为场地证明,并附上租赁协议(如适用)。
企业消防制度与预案:
提交企业自行制定的消防制度及灭火、疏散预案。
改变使用性质证明 (如适用):若场所为住宅或宅基地,需先至规划部门申办改变使用性质的相关证明,然后再进行消防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图纸、消防设施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
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如适用):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场所,需提供由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以确认场所的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消防设施设备清单及维保记录: 列出场所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型号及安装位置等信息,并提供相应设备的定期维保记录,证明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提交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授权委托书消防安全培训证明:
建议:
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虚假信息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面临其他法律后果。
按照当地消防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