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夫妻探亲,通常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
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在香港登记结婚,需提供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港澳居民是外国籍,则须同时提供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的永久居民身份证。
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
数码光学照片1张。
申请流程
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或“深圳出入境”微信公众服务号,提交夫妻类探亲签注申请,获取网上受理回执号。
7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审批结果。
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的,持往来港澳通行证自行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若选择速递服务,等候速递公司上门收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办证费用。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首次办理探亲签注通常需要本人亲自申请,并且可能需要等待15个工作日。
有些省市可能要求香港或澳门的亲属寄信回内地,特别是广东省以外的地区。
探亲假是法定的假期,但并非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通常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