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子违章有异议时,可以向 上一级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具体申请方式如下: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如驾驶证、行驶证等,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议申请。
口头申请:
如果申请人不方便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相关交管部门会记录并处理。
通过软件申请:
如果驾驶员安装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官方软件,可以直接在软件上递交复议申请。
现场申诉:
对于电子眼抓拍的违章有异议,可以直接到交警部门的秩序科进行办理交通违章的实时复核。
材料准备:
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
申诉时限:
一般应在收到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交管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