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新生儿落户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
基本流程
取名:
首先为新生儿取好名字。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前往出生医院办理,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费用清单原件。
领取入户申请表:
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居委会核实: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实:
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后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派出所办理:
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所需材料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计划生育服务证(根据生育情况可能需要)
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注意事项
确保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落户手续。
根据不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额外材料,如非婚生育的亲子鉴定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等。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请根据最新的地方政策和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