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怎么办居住证

在公寓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居住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

选择自购房屋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如果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选择租住房屋的

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选择寄宿或借住的

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选择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

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酒店式公寓

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单位宿舍

申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

公安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根据申办人提供本人信息,填报《暂住人口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

市公安局将根据上传的信息数据内容统一转换到指定的证件制作厂家来完成居住证的制作。

租房居住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根据上述要求,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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