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特招入伍

特招入伍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条件的过程,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指南:

计划与考核

拟制计划:用人单位政治部门提出特招计划,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审核,通常在三月底以前完成。

考核筛选:特招计划下达后,用人单位或其上级政治机关与特招对象所在单位或其上级机关联系,进行政审、考核和考试,以及体格检查。考核和考试由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考核材料需由两名以上考核人签名。

借调试用与审查批准

借调试用:用人单位或其上级政治机关与特招对象所在单位或其上级机关办理借调试用手续,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最短不少于三个月。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直接特招入伍,不办理借调试用。

审查批准:由军队团级以上用人单位党委写出请示,附特招对象的入伍登记表及其他有关材料,逐级报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审批。特招对象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手续准备

身份与学历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

体检报告:通过军队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政审材料: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明:如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兵役登记证明等。

面试与体能测试

面试:申请人需要参加面试,并通过面试。

体能测试:部分情况下还需要进行体能测试。

背景调查与协议签署

背景调查:招募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背景调查,确认其背景信息。

签署协议:通过审核后,申请人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并接受相关培训。

其他注意事项

年龄与身体条件:特招对象需符合相应的年龄和身体条件,如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4周岁。

专业与特长:特招对象通常需具备部队需要的独特专长或技能,如知名专家、学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等。

政策与优待:特招兵不享受普通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政策,相关优待政策需向兵员及其家长讲清。

以上步骤和条件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具体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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