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的征集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应届生,年龄为18至22周岁。
大专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3岁,本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4岁。
身高要求
女性身高需达到158厘米以上。
体重要求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具体标准体重公式为:身高(厘米)- 110 = 标准体重(公斤)。
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政治要求
必须政治合格,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疾病,符合军队的政治审查标准。
其他要求
无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影响军容的情况。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学历与专业技能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某些职位可能需要女性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如卫生兵或信号兵等。
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将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三项分数相加,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给予加分,最终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
建议:
女性在应征女兵时,应仔细了解并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以提高应征成功的机会。
建议提前进行身体检查和视力矫正,以确保符合视力要求。
政治审查是重要环节,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