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手机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偷逃应缴税额较小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巨大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严重情节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特别严重情节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并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单位犯罪责任
单位犯走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建议
量刑考虑: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走私手机的数量、价值、偷逃税额及其情节等因素,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辩护准备:走私手机案件的辩护人应重点准备关于走私金额、犯罪次数、犯罪情节等方面的证据,以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判决。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判罚以法院的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