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是指成都市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称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劳动者在面临年老、失业、生育、患病、死亡或伤残等风险,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中断劳动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
社会保险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保障:
养老保险:
缴纳一定年限后(通常为15年),在退休后可以获得养老金。
医疗保险:
缴纳一定年限后(通常为20年),退休后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
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援助。
生育保险:
为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经济保障和医疗保障。
工伤保险:
为因工作受伤的职工提供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补助。
社保的资金通常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具体的缴纳比例会根据职工的工资和单位的性质有所不同。例如,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的比例通常在21%(非农业户口)到14%(农业户口)之间,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承担2%等。
成都市的社保体系由市级社保中心进行管理,为市级单位的职工提供市保,而四川省本级的医保则是由省级事业单位、省属国企、驻川央企等单位为其职工提供的省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