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还不判刑

羁押一年半还未判刑的原因可能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案件复杂,证据不足:

有些案件由于涉及的情节复杂,或者证据收集困难,导致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延长,从而使得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还未宣判。

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此外,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半月,若退回补充侦查,则可能延长至六个半月。

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或特殊情况:

如马某某未满14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对他的刑事责任有所宽容,法院在审判时会考虑他的成长环境和心理状态。

需要进一步教育和矫治:

对于某些犯罪嫌疑人,如马某某,虽然未被判刑,但需要接受专门的教育和矫治,以帮助其改掉坏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其他特殊情况:

可能还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案件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法院工作繁忙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案件在一段时间内未能宣判。

综上所述,羁押一年半还未判刑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具体原因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对案件进展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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