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主责和次责划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全责对应无责
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责任比例为零对百分之百。
次责对应主责
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责任。这种划分体现了根据各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合理分配责任的原则。
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双方都需要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来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
特殊规定
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如果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但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比例会有所调整:
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时,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时,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时,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时,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具体责任划分方法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时,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时,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
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
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结论
交通事故的主责和次责划分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较大比例的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较小比例的责任。在实际操作中,责任划分应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因果关系以及过错程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