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看护服务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2. 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根据监护人的不同情况,需提供以下文件之一:
中国国内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还需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还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3.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并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直接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加盖章的证明。
4. 若服务提供者是托护机构,可能还需办理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卫生防疫、公安、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的相关许可和认证。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