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竣工验收合格
商品房必须通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核验,并获取《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制定验收方案。
综合验收合格
对于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进行综合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公共安全内容,以及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必备文件齐全
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基础生活设施应当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如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完备。
其他法定条件
开发商持有“一照”和“五证”,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商品住宅所属楼栋须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开发商须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合同约定条件
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可能还包括其他特定的交付条件。
以上条件是新房交付的基本要求,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规和具体项目而异。购房者在接收新房时应仔细检查上述文件及设施,确保满足所有交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