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通常由国土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1.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其他相关补偿费用,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国土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计算和支付。
2.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也参与土地征用赔偿的实施。
3. 如果遇到土地补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先向当地县级政府投诉,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来解决争议。
4.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人民政府处理,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