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罚款多久交

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应当在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被处罚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没有异议,并且罚款金额在法律规定的当场收缴范围内(例如五十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若被处罚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议被处罚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尽快缴纳罚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和法律责任。如果确有经济困难,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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