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也称为 担保的担保,是指 第三人为借款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借款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简单来说,反担保就是 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当第三人作为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后,为了确保自己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要求债务人或者其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即为反担保。
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第三人(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当担保人因为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需要向担保人作出相应的清偿。反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方式,这些担保形式均适用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反担保的做法能够促使第三人放心大胆地担任借款人的保证人,或者拿出自己的财产为银行设定抵押权和质权,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第三人的利益,也有利于担保银行利益的实现。
总结来说,反担保是一种法律措施,用于保障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确保担保人的追偿权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