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宅基证的部门主要是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宅基地权属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
初步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
公示:
如果初步审核通过,会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确保没有异议。
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人民政府会进行最终审批,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因此,办理宅基证需要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一系列审核和公示程序,最终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