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会议做些什么

庭前会议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

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审查和处理诉讼请求的变更

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证据相关事宜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组织交换证据。

归纳争议焦点

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归纳和概括,有利于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准确判断。

调解与和解

如果发现当事人之间有调解或者和解的可能,可以尽早安排调解或和解,便于案件的妥善解决。

了解审判相关问题

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整理争点

为庭审安排进行准备活动,整理控辩双方对实体问题争议的焦点。

其他程序性问题

处理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申请提供新的证据材料、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申请向证人或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是否对出庭人员名单有异议等。

庭前会议是一个准备性程序,旨在解决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而不是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或证据质证。通过庭前会议,可以使审判人员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明确争议焦点,从而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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