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怎么征收

土地征收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法规的过程,以下是一个简化的概述: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启动土地征收程序。

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目的、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等,发布范围应覆盖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进行调查,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调查结果需公布。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告知与征询意见

通过预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预防抢栽抢建行为。

组织征地听证,如果被征收人有异议,可提出听证要求。

征地材料上报与审核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并上报至有批准权限的政府审批。

方案公告与补偿登记

经批准的征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制定并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制定具体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并在批准后3个月内全部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维护被征地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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