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多人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基本情形: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加重情节: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别加重情节: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若肇事者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将被认定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
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肇事者的过失程度、是否存在酒驾或毒驾、救援措施及后果等因素,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建议:
肇事者应积极配合调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肇事者及其家属应尽可能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以减轻刑罚。
若有特殊情况或情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