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超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如下:
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扣分
驾驶皮卡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记6分。
扣留车辆
超载车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直至违法状态消除。
对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建议
驾驶皮卡车时,务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超载载人,以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