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工资薪金所得:
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各类报酬,包括薪金、奖金、年终奖、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指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指个人从事各种劳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出版、发表而获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收入。
财产租赁所得:
指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
偶然所得:
指个人取得的偶然性所得。
其他所得:
指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这些税目采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实行按年综合征收,纳税人需要在每一纳税年度的各项收入总额中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税所得额,然后按年综合征收,分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