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怎么办

办理不动产权证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建房申请。

房屋测绘报告等。

提交申请

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审核与缴纳费用

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并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是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

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并拿测绘图(表)。

提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

提交其他必要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明、权属来源证明等。

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需资料: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人可以完成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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