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是指 把姓名从名册中除去,取消其原有身份的行为。具体来说,它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劳动法》中的除名:
指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这种处理不属于行政处分,而是由于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的除名:
指对企业中旷工职工的一种处理形式,不属于行政处分。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业可以对旷工职工先给予撤职处分,同时给予除名处理。
合伙企业法中的除名:
指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组织内部的除名:
用于描述组织内部因成员违反规定或表现不佳而被剔除出组织的行为。
综上所述,除名通常是由于个人违反规定或组织内部规定,导致其失去原有身份或资格。除名措施可以应用于不同的场景和法规中,但都涉及将个人从相关名单或名册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