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有什么情节

在刑法中,量刑情节可以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法定情节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情节,应当减轻处罚,而酌定情节是根据案件情节和经验,由法官灵活作出的量刑适用情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

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

胁从犯。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

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盲人、又聋又哑的人犯罪。

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预备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般立功。

教唆未遂。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从重处罚

累犯。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重大立功。

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其他特定犯罪的加重情节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些情节在量刑时应当综合考虑,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法官在裁量刑罚时,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情节,灵活运用这些法定和酌定情节,作出适当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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