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部长是常委吗(县纪委书记与县组织部的异同点)

纪委书记与组织部长都是县委领导成员,它们有相似点,又有不同点,我来分析一下:

纪委书记全称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全称是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都是在县委书记领导下,县委班子成员。

一、相同点:

1、都是重要关键岗位。

2、书记和部长都是异地交流干部,在本地不得任职。

3、都是管干部的领导。

4、都是县委5人小组成员。

二、不同点:

1、纪委书记本身就是副县级干部,组织部长本身是正科级干部。

2、纪委是一套班子,书记受县委、县委书记领导,但有相对的履职尽责的独立性。组织部长是县委的工作职能部门,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县委、书记的指令,没有独立性。

3、有一个时期(上世纪九十年代),明确规定:县纪委书记为县委副书记级别,排名在县委副书记之后。组织部长是一般常委,按任副县时间早晚排序。

4、纪委书记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上级党委任命。组织部长任命比较特殊:上级党委只能任命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科级干部,不属于上级党委管理干部。为此,上级党委下发任命文件时是这样的:某某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此后,县委需要再下发一个任命文件:某某兼任组织部长。

纪委书记与组织部长那个权力更大一点呢?我观察:组织部长的权力更大一点。

组织部长在县委、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干部的提拔、调整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这里面自由操作的空间很大,在提拔调整干部时,是具体的操盘手,非常的关键,可以说是书记的大管家,拥有很大的发言权。特别是县委每年都要提拔调整干部,组织部长的重要性就更加显赫了。

而纪委书记虽然也管干部,但只管查处违纪干部,工作量就小多了。尤其工作时,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事先经县委、书记的批准,自己操作的空间不大。

论与县委书记的关系,纪委书记与组织部长也有细微区别:县委书记与纪委书记虽然也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到纪委自己也算一套班子,自己有相对独立性。而县委书记与组织部长的关系就很简明了:直接上下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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