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保险需要什么

办理生育保险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5.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6.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需提供);

8.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9.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相关承诺书和审批表;

10. 银行存折及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或医保办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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