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签订离婚协议书
双方需自愿离婚,并明确表达此意愿。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准备相关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与发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按时申请者,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完成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请注意,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若未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