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西安鄠邑法院秦渡法庭议和亭里笑声阵阵。紧扣西安中院“最后一送”理念,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秦渡法庭庭长巨西挺的拉家常下,双方打开心结,握手言和,当场履行完毕,矛盾圆满化解。
永界公司从事机电设备销售业务,2022年8月德源公司向永界公司采购低压开关、LED指示灯等货物,双方签订合同后,永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德源公司供应了货物,但是德源公司尚欠永界公司5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永界公司多次联系德源公司催要剩余货款,德源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未予支付。无奈之下,永界公司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德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案件办理过程中,原、被告各执一词,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原告认为双方买卖合同约定清楚、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被告拖欠剩余货款属于恶意拖欠。被告认为自己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存在误解,且确实存在资金紧张问题。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巨西挺向双方释法说理,分别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是由于双方矛盾积累时间较长,加之在沟通过程中不断产生的误解,导致调解难度很大。
“简直跟你说不通,合同约定好的内容,你迟迟不履行……”原告一气之下,抬脚就要冲出法庭。
“你别着急走,我送送你。”巨西挺追了出去,为了缓和气氛,边走边和原告拉起了家常。
“巨庭长,你们法庭环境真好呀,这是榆叶梅吧,这是棣棠花吧、还有这个垂丝海棠,这边还有一个亭子。”原告说道。
“你对植物了解挺多的吗,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些花的品种。咱们法庭在基础设施改善后建造了这个亭子,这个亭子是咱们法庭的议和亭,很多案件都在这个亭子里面调解成功,你们也努力一下……”

原告在法庭里面走走转转,一会儿看看这个花,一会儿看看这个树,情绪也变缓和了。巨西挺看到时机成熟了,就让原、被告坐到亭子里面,还给他们准备了茶水,再次结合双方的争议焦点做思想工作。

好环境带来好心情,心情好了,事情就成功一半了。最终,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同意放弃利息诉求,被告同意当场履行付款义务。(文中公司名字均系化名)
作者:周媛媛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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