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户口是指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户,其户口性质在2014年7月30日之前分为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然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自2014年7月30日起,我国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因此
家庭户口的判断主要依据以下方法:查看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标注“家庭户”,说明该户口本上可能包含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具体户口性质需查看户口簿分页上的“户别”或“性质”栏。如果标注为“农业”,则为农业户口;如果标注为“非农业”,则为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居住地情况如果家庭成员长期居住在农村,通常被认为是
户口类型主要分为两大类:农业户口也被称为“农村户口”,指在农村地区注册的户口,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与之相对的是“非农业户口”,通常与城市户口相关联。农业户口的居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并享受与农村社区生活相关的规定和待遇。非农业户口包括多种类型,如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等。非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