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贴罚单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提交证据进行申诉
当事人可以将相关证据(如手机拍摄的罚单照片、视频等)提交给开具罚单的城管或交警,进行申诉。行政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给出书面答复。如果当事人依旧不服,可以把开具罚单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在收到罚单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
可以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投诉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最好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说明。如果当事人只是对交警作出的判罚不服,也没有准确的证据可以说明交警是乱开罚单的,那么就需要到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交警部门受理后该请求后,会重新调查给出相应结果。
使用官方提供的投诉渠道
可以拨打122或交警大队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到支队举报中心或交警大队当面举报。交警部门对举报查实的,将对举报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通过书面信件投诉
可以致函交管局秩序科,请注明“举报违法行为”。在信件中详细说明违法车辆的违停所在地、违停时间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
直接拨打110
如果涉及城管贴罚单,可以直接拨打110,告知接警员违法车辆的违停所在地、违停时间等信息,进行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
在投诉时,请确保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您的投诉。同时,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举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