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记刑诉法条

记刑诉法条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制定记忆口诀

法定不起诉的情形: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赦(特赦)、告(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未告诉或撤回的)、死(人死了)、他(其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没事(没有犯罪事实的)。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外国(在外国犯罪已受刑罚的)、盲聋哑(自首)、从(从犯)、到(到中国自动中止)、宜(疑,存疑不起诉)、防(防卫过当)、雨(犯罪预备)、避(紧急避险超限)、邪(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总结关键词

法定不起诉的情形:轻、罪、赦、告、死、他、没事。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外国、盲聋哑、从、到、宜、防、雨、邪。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联想记忆

将法条内容与自己熟悉的事物或场景联系起来,形成容易记忆的联想。例如,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与“轻”联系起来,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与“罪”联系起来,以此类推。

制作思维导图

将刑诉法条的内容以思维导图的形式进行整理,将各个情形和关键词进行可视化展示,便于记忆和理解。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有效地记忆刑诉法条,提高学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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