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失信

失信行为通常指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或未按时支付账单等行为。具体来说,失信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违反合同约定:

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时交货、未按时付款等。

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包括个人或企业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债务等。

未按时支付账单:

如未按时支付信用卡账单、水电费等。

违反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

在执行过程中故意不遵守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妨碍或抗拒执行:

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或抗拒法院的执行工作。

规避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法院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未按照规定向法院报告个人或企业的财产情况。

违反限制消费令:

违反法院对其发布的限制消费令,如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等。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

这些行为不仅会对个人和企业造成直接损失,还会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失信行为是被严格禁止和惩戒的。

建议:个人和企业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诚信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自身信用和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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