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违章停车的处罚标准如下:
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或者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车窗上。同时,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聊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特殊情况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建议:
驾驶人应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章停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
如果被交警现场处罚,应尽快缴纳罚款并取走车辆,避免车辆被拖走。
如果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处理罚款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