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应该找 民政部门,它属于民政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地点 :首先应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及各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等。
审核与公示
申请材料会先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初步审核与公示。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将上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
审批与发放
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对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批准后,救助金会由相关部门进行社会化发放。
因此,大病救助的管理部门主要是民政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包括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建议您在申请大病救助时,先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救助机构,了解详细的申请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