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劳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等。
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出版、发表而获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以及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
偶然所得:
个人获得的非经常性、机遇性收入,如中奖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都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