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遵循以下原则:
病假工资基数
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
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没有约定,则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则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计算系数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如下: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工资支付下限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非全月病假
非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 = (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
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 = (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 + (基本工资×3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
全月病假
非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 =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
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 =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
病假期间其他规定
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计算方式应以最新的地方劳动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