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久不发工资可以算自动离职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指出,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并有权主张经济补偿等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第一个月就可以自动离职,而是需要等待超过这个周期后,才能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