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指的是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并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公司。具体来说,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或其他原因,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最终被法院宣告停止营业,并成立清算组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破产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破产申请:
公司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受理: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
破产宣告:
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会宣告公司破产,并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
清算程序:
清算组由法院组织,包括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负责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
资产处置与分配:
清算组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查、评估,并按照法定顺序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
结束破产程序:
清算结束后,法院会宣告破产程序结束,公司法人资格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并不等同于公司的终结,破产保护期间,公司管理层可以继续负责日常业务,股票和债券也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但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破产法庭的批准。此外,破产程序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路径,例如通过重组恢复经营能力,或者最终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