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章需要盖在以下位置:
个人求职材料 上:就业证明章用于证明个人的就业情况和工作单位的认可,需要盖在求职材料如简历、推荐信等相关文件上。就业协议书
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需要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需在其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劳动合同上:劳动合同签订后,需要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证明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就业登记表上:就业登记表需要盖单位章、公章、财务章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确保章印清晰、鲜明。
就业报到证上:如果毕业生报到单位为市人事局或区人事局,则需要在就业报到证正、副本的备注栏内注明“结业”字样,并由单位盖章。
人才市场或相关部门:
如果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则需盖人才市场的章。
政府劳动局或公证处:
在提交就业合同之前,双方都需要将合同副本提交给当地的劳动局进行备案和公证,劳动局或公证处会在合同上盖章,证明合同的合法性。
建议:
毕业生在盖章前务必确认好所需盖章的具体部位和要求,确保所有材料符合规定的规格和格式。
如果是在学校内就业,可以向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由该中心负责盖章;如果是在企业单位就业,需要向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负责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