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补写写哪个日期

补写借条时,应当写明补写借条当天的日期,并在落款处签上补写时的日期。这样做对债权人较为有利,因为它能表明借条是在当前时间点补写的,从而可能影响到诉讼时效的计算。如果需要注明原借款日期,应明确标注该借条为补写,并说明原借款日期。

补写日期:

应写补写借条当天的日期。

注明补写:

如果写明原借款日期,需注明该借条为补写。

签名盖章:

当事人需在落款处签名或盖章以确认借条的效力。

关键要素:

借条应包含借款人及出借人全名、借款金额、借款起止日期、还款日期、利息(利率及总额)、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请根据具体情况,与对方协商确定补写借条的具体日期,并确保所有条款清晰明确,以保护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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