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还有什么费

除了基本的诉讼费,还可能涉及以下费用:

案件受理费:

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等。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及案件标的额大小而有所不同。具体而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当事人争议财产的价额比例征收,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则按件征收。

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相关诉讼程序时应交纳的费用,如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

其他诉讼费用:

包括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

法律文书打印费:

若需要打印法律文书,可能还会产生相应的费用。

交通费:

包括递交诉状、出庭等所需的交通费用。

律师代理费:

如果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则需要支付律师代理费。

这些费用并非诉讼费用的直接组成部分,但它们是进行诉讼活动时可能产生的实际支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这些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支付,但在起诉阶段则应当由起诉方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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