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社保转出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养老保险手册(如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不续签,需提供相应证明及合同原件。
打印参保凭证
到服务大厅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一式两份,参保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提交申请
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审核过程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书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
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原参保地办理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办结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请注意,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